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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修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资讯来源: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09:0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钟院字〔201870号)和钟院字〔201871<关于印发《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课程重修事项通知如下:

  1. 重修形式

    1.组班辅导:公共课程申请人数达30人(含)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达10人(含)以上,由教务处统一制定辅导计划,辅导结束后统一安排考试。

    2.插班重修:根据全院课表,在与正常课程不冲突的情况下,确定学生重修的听课班级、时间及地点,随低年级或其他专业听课并参加该班级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3. 自学重修:对需要重修的课程,学生自行安排学习计划,并参加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自学重修考试。

    二、重修报名流程

    1.需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填写《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当学期重修机会。

    2.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重修,均须办理相应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二级学院重修汇总报盘格式见附件2

    三、重修要求

    1.同一课程只能参加一种形式的重修学习与考试。

    2.不论何种形式的重修,原则上每门课程每学期组织一次。

    3.插班重修学生由所插班级统一考勤与管理。

    4.组班辅导的学生必须按时听课,不得迟到、早退。凡旷课一次及以上者,即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记。特殊情况不能坚持学习者须书写请假条,由所在二级学院核实后报教务处审批,病假须附医院证明(学院医务室假条无效)。迟到或早退15分钟及以上者,按旷课记。

  2. 学生重修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任课教师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和实验实习等。重修考试按学院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如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等,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

    四、重修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等六所高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批复》(苏价费〔2018128)文件精神,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同意我院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为100/学分。

    五、报名报盘时间

    重修报名截止日期:1111日。1011日下班前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汇总核查后向教务处报盘(电子版)。

    六、其他说明

    1. 在外实习的学生务必通知到位。

    2. 重修辅导课程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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