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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盛积龙 资讯来源:教务处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08:4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7〕1号)、《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规定》(钟院字【2007】164号)、《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管理办法》(钟院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共3类: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题研究项目(含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

(二)院级课题共2类:

1.教育科研课题;

2.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类课题。

二、申报范围和研究周期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是指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与重大需求,或相关学科领域重要理论与学术问题、重要文献资料研究整理的研究项目,项目实行按选题指南和自选选题结合的方式申报。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由申报人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个人学术基础,从下列学科范围中自主确定研究选题:(1)马克思主义;(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针对性、实效性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为主要内容,实行自主选题申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以推进高校外语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为主要内容,实行按选题指南申报。

4.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二)院级课题

校级课题分重点、一般两类,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

三、申报资格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人须为省内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各类项目的具体申报人资格要求为: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面向全省高校开放,申报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能够实际担任项目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重大项目的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为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学生管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各项目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大项目与重点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8人,基金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4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并在研究成果中署名,未在研究成果中署名的人员在项目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项目组成员。

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基金项目及专题研究项目不得跨类兼报;申报基金资助项目、资助类专题研究项目的,可同时选择兼报基金指导项目、自筹经费类专题研究项目。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2)在研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3)在近3年因各种原因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5)为鼓励申报更高级别的研究项目,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人暂停1年申报。

(6)不服从组织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的人员。

(二)院级课题

1.课题主持人须为本院正式教职工。

2. 2016年延期课题组成员及其他院级以上课题未结题人员不可申报2017年课题。

四、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一般每项不超过12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8万元,分别于批准立项时拨付批准经费的4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40%,结项验收后拨付20%。各项目依托高校要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自助。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及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由所在高校统筹安排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少于1万元。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批准立项,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外国语教学研究会提供专题研究经费。

(二)院级课题

院级课题将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划拨经费,重点课题每个项目研究经费为2500元,一般课题每个项目研究经费为1200元。

五、申报及立项限额

(一)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名额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限报2项。

2.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校限报10项。

3.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研究项目,限报8项。

4.外语教学专题研究项目,校限报1项。

(二)院级课题

院级重点科研项目限报10项。一般项目不做限报。

六、其他

1.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后对项目排序上报。

教务处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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