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群)教学计划要求,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及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而规定的课程内容、体系、范围和教学要求的基本纲要,是实施教育思想和教学计划的基本保证,是进行多种媒体教学、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指导学生学习,制定考核说明和评分标准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大纲对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作业、考试及成绩评定等都有具体规定和要求,并给出了对课程学习的建议,学生了解这些内容,对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会有所帮助。
因此,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在专业群建设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为更好的配合专业群建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课程体系,现对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进一步修订。本次修订,将根据专业群建设需要,对部分跨专业课程制定统一教学大纲,并明确归口管理单位。
本轮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要注重人文社会科学与技术教育相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改革相结合。教学内容要突出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能力培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围绕学院《“十二五”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的 “构建结构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效益优良的专业体系”建设目标,积极配合专业群建设;坚持“优化课程体系、积极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和手段,重视能力培养,掌握学习方法”的课程教学改革思路,积极、科学、稳妥、规范地进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本次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有高职教育统一规定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依照执行,但可结合专业(群)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求,针对注册入学生源的素质特点,按本文件的规范和要求进行。其余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应遵照如下原则:
1.要符合职业需求。课程教学大纲要突出体现现代职业观念的更新和转变,注意学习和应用职业需求的调研成果,使教学大纲更加符合面向不同职业需求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总体要求,更加具有鲜明的职业特色。
2.明确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与要求,注意课程结构体系、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要紧紧围绕培养目标,明确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中的作用,明确每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和范围。应立足教育教学全过程,着力改革各门课程教学上独自追求系统性、完整性,相互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脱离学生实际情况的弊端,注意该门课程与其它课程内容上的相互衔接,进行基础与专业、理论与实践、知识能力与素质等多维度上的整合,体现课程相互之间的主次关系、层次关系以及内在联系和相互配合,避免重复和遗漏,实现较高水平的整体优化。
3.坚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教学大纲对实践性环节应有相应明确的要求,特别是某些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实验、实习应占有重要的地位。为此应积极改革实践课程,拓宽实践教学范围,有条件的应做到产、学、研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一方面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课程,为学生提供参加适当的科研活动的条件;另一方面,要求把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纳入整个教学过程,渗透于各个教学环节。这些均应在教学大纲中力求体现。
4.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教学质量与知识数量并不等同。教学大纲既要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符合学生实际接受能力,同时要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精简课时和内容,留给学生以更多的自学时间和空间。
5.在教学内容上坚持系统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要体现学校的改革思路和办学特色。要从我院实际出发,准确定位,发挥优势,坚持深化教学改革,体现学院办学特色。
高职院校专业群一般都围绕产业链或职业岗位群构建,专业群下设专业学科基础相近,反映在课程内容上有相当一部分共同的理论、技术、技能基础,因此,基于专业群建设的课程体系,适合采用“平台课程+模块课程”的模式构建。
“模块课程”是根据不同的专业(或方向)而设置,由体现专业(或方向)特色的课程组成。每一模块以专业(或方向)为依据,围绕某一工作过程必须、够用的专业理论与专业技能的综合,是专业能力、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训练的综合。各模块的课程学时数大致相等。
学生在修完“平台课程”后,获得专业群共同的职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训练,具备从事专业群所包含岗位的基本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行某一专业(或方向)“模块课程”的学习,主要实现按不同职业方向进行人才分流培养,较好地解决专业群内各专业的针对性问题。
为实现平台课程在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教材选用等多方面的统一,现对公共课程和部分专业基础课程进行归口管理,以利教学。
全院开设公共课程有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11门,归口管理如下:
德育体育部(5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生涯设计、大学体育、形势与政策
信息与电子工程系(2门):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信息技术
对公共关系学、应用文写作等在不同专业群或不同系(院)开设的课程归口到某系(院)或教研室进行统一管理。由归口部门对该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并负责制定教学进度表、选用教材、统一考核等工作。
由教务处负责开课系(院)与大纲修订系(院)沟通联系。
课程的性质和目的,课程教学内容,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学时分配,教材或教学参考书。
1、本轮课程教学大纲以专业群为单位进行修订和汇编。
2、以2011级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为主进行修订。修订好的课程教学大纲,由所在系(院)组织专业(群)带头人、教研室进行审定,部分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审定。
3、新增设课程,开课前相关部门必须写出教学大纲,没有教学大纲的一律不予开课。公共选修课,开课前须提交讲授提纲,课程讲完一轮后,进行整理、修订,下次开课前必须写出教学大纲,否则不予开课。
4.各系(院)、部及其它单位应明确任务,落实人员,建立撰写人员目标责任制,抓紧时间按要求按时完成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任务。
5.已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的课程由归口部门负责修订,其它课程均由开课系(院)负责修订。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不同的课程,要求按不同课程进行修订。
6.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后,授课教师必须严格依据大纲组织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