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内容
(一)申报项目类别
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学科范围、研究内容和研究周期
1. 申报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2)思想政治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综合研究(按照“靠近优先”原则,备注1个主要学科)。
思政重大项目的学科范围限选(2)思想政治教育。
(三)研究内容:
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在申报学科范围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主拟定研究课题。重大项目应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与现实需求,加强对教育改革、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理论、学术前沿和文献资料整理等方面研究。一般项目主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等方面开展研究。
思政重大项目和思政专项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和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为主要研究内容,以阐释师生关注的社会现象和热点问题、为师生释疑解惑为导向,通过深入研究,推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四)研究周期
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3 年,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计算时间均从立项之日算起)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1、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2、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3.所有项目不得跨类兼报。每个项目只能有1个申报人,项目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 1 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 2 个项目的申报。重大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5 人,一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超过 3 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项目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资助经费来源和额度
1.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每项60000元
2.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每项5000元。
四、申报限额
我校重大项目限报2项,思政重大项目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一般项目限报8项;思政专项限报6项。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1.各类项目申报材料:
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纸质版各4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纸质版1份及其电子版(Excel格式);
一般项目仅需要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1份及其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院+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Excel格式);
所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填报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合并为项目合同,其中约定的目标任务作为项目评审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应结合研究实际,认真制定科学可行、注重质量的目标任务,并按照项目合同约定的目标任务开展研究。
2.材料报送时间: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11日前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送教务处,电子版按要求命名发送邮箱86328132@qq.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屠远,电话:18951799403,邮箱:86328132@qq.com。
附件:1.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重大项目课题申报指南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请书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书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