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工作安排 (一)年度检查项目范围 2018年立项尚未结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和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统称“一般项目”)。 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不参加年度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年度检查工作的内容包括:各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已出版或发表成果的正确标注情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如项目研究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变更,项目负责人须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变更申请表》),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对在检查中发现有未按《项目任务书》约定进度安排开展研究工作、研究成果未正确标注等问题的项目,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应重点加强跟踪管理、督促整改。 (三)年度检查材料的报送 本次检查由本院组织,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二、结项工作安排 (一)结项范围 1、2016、2017年度立项课题; 2、2018年度课题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符合结项要求的项目可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项材料的报送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附件5,以下简称《项目结项报告书》),同时将正确标注的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报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未正式出版的书稿、未经采纳批示的研究报告须经专家鉴定通过并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附件6)后方可作为项目研究成果申请办理结项。 学校教务处对照《项目任务书》进行初审,在通过审核成果复印件的标注处加盖部门公章予以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各项目结项材料(包括《项目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和经盖章确认的研究成果复印件2套,按序A4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及《项目结项报告书》电子版报教育厅。 为保证项目管理的严肃性,根据《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的项目进行清理: 1、无故不按期参加年度检查,或2次参加年度检查均不合格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首轮建设期内批准立项、经延期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基地重大项目; 3、截止2019年7月31日,立项期满5年、未办理过延期手续、目前仍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因长期出国、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主持研究工作的项目; 5、项目负责人被举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违反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项目; 6、在研究经费使用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项目。 对上述项目将视情况作出暂停或停止拨付后续经费、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被撤项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对未通过学校初审、暂达不到结项要求且不在清理范围的项目,可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变更申请表》,提出延期结项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相关材料于12月20日前递交教务处;联系人:龚剑锋;电话:18951799667。 附件: 1、钟山职业技术学院2014-2018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指导项目名单 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 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 5、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 6、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表 7、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结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