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努力创建优良教风和学风,定于第10—12周(11月2日-20日)进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除了对第1至第9周所有教学常规工作进行复查、总结外,教学工作重点,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
(一)第1至第9周所有教学常规工作,如教学文件规范化与归档工作(包括教师课程教学设计要求、学籍卡等)、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师调补课情况等。
(二)重视实践教学环节检查,特别是2013级学生顶岗实习落实情况。
(三)教师授课质量评价,包括教师同行评价、学生评价、二级督导评价。评价覆盖每一位任课教师。评价依据《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钟院字【2010】119号)进行。
(四)继续做好评估整改工作,使得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弥补和改进。
(一)各二级学院以自查为主,根据本院特点,自行安排检查重点、项目、形式及时间,制定检查计划,注重实效,不走过场。
(二)教务处将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与各二级学院师生沟通教学情况,参加对象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2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报教务处,于11月27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附教师教学质量测评汇总表及教学质量测评参与度统计表(EXCEL)报教务处,以上材料均需交电子版。
说明:1、参与度是指参与评教的各类人员与同类人员所占的人数比例;
2、社会参与是指校外有关人员参与评教情况,其总人数计算为:校外兼职教师(未经折算)、校外兼课教师(未经折算),以及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校企合作组织中的校外人员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