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十三五”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6﹞13号)精神,我院拟组织申报江苏省2016年高等学校重点立项教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本次我院可向省里申报高等学校重点立项教材1部。各二级学院可申报立项教材1部。
重点立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 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7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申报修订教材或新编教材1部。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2.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1式5份。
2.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申报材料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见附件于年月日前报至教务处。学院将组织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上报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