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师课堂授课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考评体系,规范教师的授课标准,稳定教学秩序,推进教学改革,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教师授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院专任教师、实践实训教师、本学年授课达4学分以上的外聘教师。
(一)要有主人翁意识,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要对教学认真负责,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和人才培养要求,不断进行教学改革,能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采用不同教学方法,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要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对待备课、讲课、实验、辅导、批阅作业、考试出卷等教学环节,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各教学单位按照参赛条件,在广泛听课和征求教师、学生意见基础上,经初赛评审后推荐参赛名单(推荐名额见下表)。2016年4月8日前上报初赛安排,5月9日前确定参赛选手名单并报教务处。
决赛采取分散听课和集中听课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分散听课评审期间,由评审组根据参赛教师日常授课安排进行随机听课评审。集中听课评审期间,由每位参赛教师现场授课10-15分钟,评审组进行集中听课评审。同时检查参赛教师的教案、教学进程表、备课笔记、批改作业(以班级为单位)等相关教学材料。
比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经公示后,学院将授予荣誉证书,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也作为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和评选优秀教师的重要依据。
(二)各教学单位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鼓励广大教师参与竞赛活动。
(三)进入学院决赛的教师,要精心准备,认真设计,尽量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向随堂听课观摩教师展示最佳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