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科研业绩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根据《江苏省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钟院字〔2018〕64号)(下称“评审条件”)规定,各类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满足“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为客观评价各系列人员教学、科研业绩,如实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特制定此办法。
正式期刊是指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登记、官网可查、备案有效时间内的出版物。正式期刊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统一出版物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由前缀CN和6位数字组成。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的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
2.有固定名称,用卷、期或者年、季、月顺序编号, 按照一定周期出版成册。
3.具备以下特征: 期刊名称、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 姓名、发行范围、定价等。
4.通过邮局发行的还应有邮发代号, 封面或封底有条码。
(二)内部交流刊物评定职称时无效。内部交流刊物是指注明“准印证号”,作为内部交流用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三)非正式期刊和非法期刊(含盗用刊号、仿冒印刷等)评定职称时无效。
在封面刊印正刊名称和注明“增刊”,或以综合版、教研版等形式出现的正常刊期以外的出版物,不列入职称评定学术论文篇数计数。评定职称时可以作为同等情况下遴选比较的参考依据之一。
“国家级” 期刊, 一般即指党中央、国务院及所属各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人民团体主办的期刊及国家一级专业学会的会刊。
“省级” 期刊, 一般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所属部、委、办、厅、局主办的期刊与高等院校(含高职)学报。
其他期刊是指SSCI、EI等数据检索境外期刊,其合法性以国内各大图书馆出具检索证明为准。
(四)本院各类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学术成果须发表 “省级以上刊物”。 “省级以上刊物”包括国家级、省级、出具检索证明的其他期刊。不在此列的成果载体,如会议通讯、报纸等不计入学术论文篇数计数。
本院各类人员申报职称时,教学科研业绩条件中所指“核心期刊”包括:
2.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3.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4.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5.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
6.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例:申报经济学职称,则“F.综合性经济科学”下列所有刊物均符合“本学科核心期刊”。如教师本专业为“保险”,则“本专业学术论文”须发表在“F82/84 货币,金融、银行,保险”下列刊物中。
3.登陆该期刊编辑部网页, 打开对应的期数, 篇名与作者信息相符。
依据评审条件规定,本院各类人员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均截止到申报年度上一年年底。
1.申报人主编(参编)出版省级以上规划教材、出版专著字数与论文对应关系以评审条件规定为依据。
2.多人参编(著)成果字数须由出版社出具相关证明。
3.单篇论文字数正文不低于3000字(不含3000字)。正文字数不含图表字符、参考文献等。
2.各级各类课题申报文件、立项文件、结项证书明确主持人为多人(最多三人)时,多人均视同课题主持人,不再分为第一主持人、第二主持人等。
3.软件著作权、专利等未明确成果作者有效排序的,申报人须在成果中为第一顺序排名。
(四)教育管理系列本职工作是指成果内容与申报人在本院从事主要工作具有密切关联性。
(五)各类人员申报成果均须署名“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专任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质量考核依据《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钟院字〔2010〕119号)进行。
为了发扬良好的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促进和保障我校学术活动的健康开展,学院坚决抵制和反对学术不端行为。本办法所称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下列行为:
(二)伪造或者篡改实验数据、实验记录与图片、文献引用证明、注释,捏造事实;
(六)违反正当程序或者放弃学术标准,进行不当学术评价;
学术不端行为举报、调查处理,由我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国家和省《信访条例》、《江苏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规程(试行)》(苏教科〔2012〕2号)、《江苏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不端和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处理规程(试行)》(苏教规〔2012〕11号)等法规进行。